28部門力挺網絡售藥、處方流轉、互聯網醫療

2021-03-26 來源:醫藥經濟報 打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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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和國家醫保局等28個部門研究制定的《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正式公布。其中,“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該方案的第二項內容引起業內廣泛關注。


  《實施方案》明確,出臺互聯網診療服務和監管的規范性文件,推動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規范發展。出臺電子處方流轉指導性文件,完善技術路線設計,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促進藥品網絡銷售規范發展。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定點。打通互聯網醫院和實體醫療機構的數據接口,逐步推動醫藥保數據互聯互通,促進健全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等。


  互聯網診療閉環加速形成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為著力補齊新型消費短板、以新業態新模式為引領加快新型消費發展,國務院辦公廳于2020年9月印發《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在加力推動線上線下消費有機融合的部署中,“積極發展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大力推進分時段預約診療、互聯網診療、電子處方流轉、藥品網絡銷售等服務”被重點提及。而此次《實施方案》的正式印發,便是上述政策要求的落地分工。


  “互聯網+醫療健康”領域近年來受到國家頂層的高度關注,業內普遍認為,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醫藥衛生領域的應用,有望重塑醫藥衛生管理和服務模式,發揮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效率的重要作用。而自《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印發以來,全國各地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在近期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據不完全統計,目前7700余家二級以上醫院建立起了預約診療制度,提供線上服務,全國建成互聯網醫院已經超過了1100家。其坦言,“互聯網+醫療健康”在很多醫療機構逐步從“可選項”變成了“必選項”,從“錦上添花”變成了“雪中送炭”,互聯網醫療已經成為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眾在看病就醫過程中得到了更好、更便捷的體驗。


  而醫保支付作為互聯網診療中的關鍵一環,亦在疫情期間取得重大進展,相關經驗做法已然常態化開展,互聯網診療的閉環正在加速形成。國家醫保局透露,目前全國各省市都已經出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的支付政策,“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的類別主要涉及互聯網的復診、遠程會診、遠程監測等,北京、上海、江蘇等地部分醫療機構已實現醫?;颊呖梢栽诩覇栐\、線上支付、藥品配送到家。


  在業內看來,合規是互聯網診療開展的前置條件,隨著《實施方案》明確的互聯網診療服務和監管的規范性文件出臺,有望推動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向縱深規范發展,診療服務質量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電子處方流轉將出臺文件,院外市場迎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方案》還明確提出將出臺電子處方流轉指導性文件,完善技術路線設計,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事實上,處方流轉一直都是醫療機構端存在的“老大難”問題,現階段山東、江西、甘肅、廣東等多個省市都在積極探索建立在政府監管下的處方流轉模式。隨著未來指導性文件政策的出臺,規范化、標準化的電子處方流轉模式探索或將得到提速。


  “戰略購買者”國家醫保局亦將全力推動互聯網醫院的處方流轉,相關負責人在上述發布會上明確,準備在有條件的統籌地區能夠依托全國的醫保信息平臺加快推進外配處方流轉相關工作模塊的運用,實現提供互聯網診療的醫療機構開具的外配處方可以跨統籌地區進行流轉,解決異地的就醫患者取藥問題。


  而藥品網售作為互聯網診療生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同樣也是國家頂層重點部署的領域。為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規范藥品網絡銷售行為,國家藥監局在2020年11月發布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網絡銷售處方藥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按照要求,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并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


  在業內看來,無法保障電子處方來源的真實性是當前藥品網售違規行為頻發的重要原因。而《實施方案》明確“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促進藥品網絡銷售規范發展”的做法,有望從源頭上保障患者處方信息的真實可靠,如果未來政策能夠順利落地,以醫藥電商為代表的“第四終端”或將迎來新一輪的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