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藥械組合產品注冊有關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52號)
2021-07-27? ? 發布單位:國家藥監局
以藥品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應當按照藥品有關要求申報注冊;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應當按照醫療器械有關要求申報注冊。對于藥械組合產品中所含藥品或者醫療器械已獲我國或者生產國(地區)批準上市銷售的,相應的上市銷售證明文件應當在申報注冊時一并提交,藥械組合產品屬性界定程序:申請人通過藥械組合產品屬性界定信息系統向標管中心提交藥械組合產品屬性界定申請,由標管中心審查,20個工作日給出界定意見,需補資料60個工作日補齊,有異議的10個工作日提出復審申請,標管中心20個工作日給出復審意見,結果以復審結果為準。
二、關于印發<新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輸出醫院名單>的通知
2021-07-28? ? 發布單位:國家發改委、衛健委、中醫藥局
1、今年準備將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甘肅、青海、寧夏12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范圍,基本覆蓋病患輸出大省和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省份;明年還將擴大試點范圍,實現覆蓋所有省份,完成全國規劃布局。
2、此次決定新增31家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輸出醫院,既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院等多種類型醫院,也涵蓋腫瘤、神經、心血管、兒科、呼吸、創傷、婦產、骨科、傳染病、口腔等多個重點專科。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規范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藥政發〔2021〕16號)
2021-07-28? ? 發布單位: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
國家衛生健康委按職責統籌組織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推動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國家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主要指導相關技術機構或受委托機構開展國家重大疾病防治基本用藥主題綜合評價,協調推動評價結果運用、轉化。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自主或牽頭搭建工作團隊,建立技術咨詢和專題培訓制度,組織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
《指南》包含四個章節,概述、評價流程內容和維度: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是評價主體應用多種評價方法和工具開展的多維度、多層次證據的綜合評判。評價主要聚焦藥品臨床使用實踐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政策問題,圍繞技術評價與政策評價兩條主線,從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創新性、適宜性、可及性6個維度。證據評價與應用、充分利用真實世界數據,逐步形成全國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模型、指標體系和標準化決策框架,加強數據信息安全。指南管理。
四、關于公示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通過初步形式審查藥品及信息的公告
2021-07-30? ? 發布單位:國家醫療保障局
企業申報501條,設計藥品474個,271個通過初審,2016年新上市的藥品占據93.02%協議到期需要重新定支付標準的74個,25個因適應癥或者主治功能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商務部發布《2020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
2021-07-30? ? 發布單位:商務部
1、全國七大類醫藥商品銷售總額 24149 億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長 2.4%,增速同比放慢 6.2 個百分點。其中,藥品零售市場 5119 億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長 10.1%,增速同比加快 0.2 個百分。
2、按銷售品類分類,西藥類4銷售居主導地位,銷售額占七大類醫藥商品銷售總額的71.5%,其次中成藥占14.1%,中藥材類占2.3% 。
3、華東、中南、華北區域銷售額占全國銷售額78.3%。
4、流通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8214億元,增速同比放慢6.8個百分點。